國家發改委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
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或核報國務院審批、核準的投資項目(不含境外投資、外商投資項目)后評價,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展的中央預算內投資(國債)項目后評價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項目后評價,是指選取有代表性的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定時間后,將項目建成后所達到的實際效果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含概算)文件及其審批文件、項目申請書及其核準文件的主要內容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提出評價意見和對策建議,并反饋到項目參與各方,形成良性項目決策和管理機制。
根據需要,可以對同行業、同區域多個項目開展專題后評價。專題后評價既可以對項目全過程進行評價,也可以聚焦特定領域進行評價。
詳情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評督規〔2024〕1103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健全重大項目后評價制度,規范項目后評價工作,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加強政府和企業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們研究制定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項目后評價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5日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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